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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温瓯商破字第21-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09

案件名称

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温瓯商破字第21-4号申请人: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2016年10月25日,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请求本院终结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已将破产财产分配完结,现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  夏旭丽审判员  陈婷婷审判员  郑 拓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黄千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