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温瓯商破字第21-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09
案件名称
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温瓯商破字第21-4号申请人: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2016年10月25日,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请求本院终结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已将破产财产分配完结,现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浙江一天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 夏旭丽审判员 陈婷婷审判员 郑 拓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黄千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