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民申208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2-30
案件名称
张尚伟与杨铁喜、武汉威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张尚伟,杨铁喜,武汉威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民申208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尚伟,男,1967年8月2日生,赤壁市人,住湖北省赤壁市。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彦林,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铁喜,男,1961年2月8日出生,汉族,湖北省赤壁市人,住湖北省赤壁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武汉威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常码头***号。法定代表人:何春海,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赤壁市桥北路**栋**号。诉讼代表人: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再审申请人张尚伟因与被申请人杨铁喜、武汉威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泰公司)、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咸宁中民终字第5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张尚伟申请再审称:1、二审认定杨铁喜的借款不是职务行为错误。杨铁喜的借款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威泰公司与杨铁喜系合伙联营开发房地产的法律关系,威泰公司应当对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二审认为杨铁喜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共同合作项目,借款应由杨铁喜个人偿还,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超越了审理范围。本案是民间借贷纠纷,应审理张尚伟与恒顺大厦项目部联营体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的问题,威泰公司与杨铁喜以恒顺大厦项目部位为合伙联营经营平台,应一致对外承担联营期间的债务。二审对杨铁喜与威泰公司联营体内部的法律责任作出分配,超出了本案审理范围。请求:撤销二审判决,对本案提审或指令再审;改判支持申请人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本院审查查明的事实与一、二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案焦点问题是:杨铁喜向张尚伟借款197.5万元,借条借款人处加盖了“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顺大厦项目部”印章,威泰公司应否对该借款承担还款责任。本院认为,恒顺公司任命杨铁喜为恒顺大厦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管理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明确未经恒顺公司盖章确认的相关文件、合同、民间借贷及其他民事代理行为,恒顺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2008年3月26日,恒顺公司与杨铁喜签订的《协议书》可以看出恒顺大厦实际是由杨铁喜个人投资,自负盈亏的项目,其对外借款等行为恒顺公司并不认可。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顺大厦项目部实际是恒顺公司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职能部门,杨铁喜仅是该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职权是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恒顺公司并未指示或授予其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的职能。在恒顺大厦项目与威泰公司合作后,杨铁喜的身份也仅是恒顺公司委派参与项目的代表,从2009年3月9日恒顺公司与威泰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商品房合同》以及2009年3月18日签订的《联合开发商品房补充合同》内容,可以看出杨铁喜系作为恒顺公司委派的代表任项目副总经理,其与威泰公司形成的仅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法律关系。威泰公司亦未授权其可以以项目部或者威泰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因此不能认定杨铁喜的借款行为系代表威泰公司行使的职务行为。威泰公司加入恒顺大厦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与恒顺公司共同完成合作项目,获得经营收益。杨铁喜向张尚伟借款出具借条的时间虽均在与威泰公司签订联合开发房地产合同之后,但是与威泰公司合作建设之后,杨铁喜并未再向项目投入建设资金。同时,虽然涉案借款的借条加盖了“湖北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顺大厦项目部”印章,但该款项并未汇入项目部账户,且借款到期后的借款利息结算给付均由杨铁喜个人确认。二审对杨铁喜与威泰公司直接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正是为了查明杨铁喜的借款是否用于其与威泰公司的合作项目,杨铁喜不能证明是为了共同项目对外借款,亦不能证明该借款系用于了与威泰公司合作后的恒顺威泰大厦项目。一审依职权追加了恒顺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告,但张尚伟不要求恒顺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故一、二审认定杨铁喜向张尚伟的借款,应由其个人偿还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张尚伟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许一鸣审判员 李成林审判员 金莉萍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谢远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