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723民初487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1-04
案件名称
许学军与黄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灌云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学军,黄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723民初4873号原告许学军。被告黄勇。本院在审理原告许学军与被告黄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许学军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梁军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汪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