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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723民初487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1-04

案件名称

许学军与黄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灌云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学军,黄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723民初4873号原告许学军。被告黄勇。本院在审理原告许学军与被告黄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许学军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梁军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汪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