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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691执107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2-1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烟台威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加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烟台威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加林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691执1074号申请执行人:烟台威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秦委托代理人曲成功被执行人:于加林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威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加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8月15日向被执行人于加林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于加林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171383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经本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同年10月24日,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孟广新审判员  李劲松审判员  纪法院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大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