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1306号
申请执行人: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李国彬你们双方于2016年10月24日履行了(2016)湘1322民初2855号民事调解书。另收取被执行人应承担的执行立案费0元,实际执行费用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志理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
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与李国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1306号
申请执行人: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李国彬你们双方于2016年10月24日履行了(2016)湘1322民初2855号民事调解书。另收取被执行人应承担的执行立案费0元,实际执行费用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志理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