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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2928执51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7-01-09

案件名称

阿瓦提县美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杰祥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阿瓦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阿瓦提县美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张杰祥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新2928执518号申请执行人:阿瓦提县美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聂保忠,该公司经理。住阿瓦提县阿依巴格乡玉斯屯克喀格木什村二大队。被执行人:张杰祥,男,汉族,1980年12月11日出生,个体,住阿瓦提县。申请执行人阿瓦提县美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杰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阿瓦提县美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执行后,于2016年6月13日向被执行人张杰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即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张杰祥已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新2928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买合木提.毛拉买提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李少朴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