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782民特2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2-06
案件名称
曲某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曲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全文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0782民特25号申请人:曲某。申请人曲某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曲某称,曲某与被申请人孙某系夫妻关系,孙某长期练习“××”,后于2014年2月10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回,多次寻找未果,申请人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某村民委员会亦出具证明予证实。现被申请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经审理查明:下落不明人孙某,系申请人曲某之妻。2014年孙某离家出走,申请人于2015年2月2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一直查找未果。申请人曲某申请宣告孙某失踪后,本院于2016年7月21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孙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孙某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孙某离家出走已满两年,其夫曲某向本院申请宣告失踪,经依法公告寻找,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宣告孙某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刘衍波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陈 冲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