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06执70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1-06
案件名称
李某与杨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某,杨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6执701号申请执行人李某,男,1957年2月26日生,汉族。被执行人杨某,女,1980年1月7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杨某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纠纷一案中。2016年10月22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6)豫0106执701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游俊豪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 昆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