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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0723民初175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2016) 1753原告杨翠兰与被告冯多虎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翠兰,冯多虎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723民初1753号原告:杨翠兰,女,汉族,农民。被告:冯多虎,男,汉族,农民。原告杨翠兰与被告冯多虎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6日受理后,原告杨翠兰于2016年10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杨翠兰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杨翠兰负担。审判员  汪如金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谷 颖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