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723民初175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2016) 1753原告杨翠兰与被告冯多虎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翠兰,冯多虎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甘0723民初1753号原告:杨翠兰,女,汉族,农民。被告:冯多虎,男,汉族,农民。原告杨翠兰与被告冯多虎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6日受理后,原告杨翠兰于2016年10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杨翠兰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杨翠兰负担。审判员 汪如金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谷 颖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