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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3民辖终11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株洲觅你时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湘潭城市盒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和信置业有限公司湖南觅你时空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谢文忠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株洲觅你时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城市盒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和信置业有限公司,湖南觅你时空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谢文忠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湘03民辖终11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株洲觅你时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三湘大厦1017号。法定代表人杜新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湘潭城市盒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街道车站路1号附3号。法定代表人:张莹珊。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湖南和信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号(湘潭市湘亚宾馆)。法定代表人:王志祥。原审被告:湖南觅你时空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266号弘林大厦2602房。法定代表人:谢文忠。原审被告:谢文忠。上诉人株洲觅你时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湘潭城市盒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和信置业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湖南觅你时空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谢文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16)湘0302民初232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株洲觅你时空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称:按照法律规定,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上诉人为公司法人。上诉人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该案移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被上诉人未作答辩。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所涉房屋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号,在原审法院辖区,原审法院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罗蔓莉审 判 员  文仕林审 判 员  周 粤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代理书记员  郭思靖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