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苏04刑辖17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2-09

案件名称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宋泽刚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刑事决定书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6)苏04刑辖175号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向你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泽刚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该案指定你院管辖,希你院按法律程序办理。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