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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1022民初153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王某甲与汪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公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甲,汪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鄂1022民初1532号(根据法释(2016)1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上述文号裁判文书不予互联网公布)原告:王某甲,务工。被告:汪某,职业、住址同上。原告王某甲诉被告汪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汪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审判员  刘鹏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袁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