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582执301-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史文瑞、任凤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华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史文瑞,任凤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582执301-1号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委托代理人华伟,男,汉族,1979年6月23日出生,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法务。被执行人史文瑞,男,汉族,1965年11月8日出生。被执行人任凤英,女,汉族,1970年2月27日出生。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与史文瑞、任凤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华阴市人民法院(2014)华阴民初字第010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且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撤回了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华阴民初字第0105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姜 勇审判员 刘江龙审判员 崔蕊莉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周 梦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