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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111执185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1-16

案件名称

姜晗诉谢艳萍、魏保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6)湘0111执1853号姜晗:谢艳萍、魏保兰:申请执行人姜晗与被执行人谢艳萍、魏保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5)雨民初字第0485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依法执行,上述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