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25执23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李某、刘某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结案通知书
法院
会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会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5执233号会同县卫生和���划生育局:关于你单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某、刘某违反计划生育一案,本院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依法执行完毕,在执行过程中,已收取如下费用:1、标的款2.94万元;2、诉讼费0元;3、执行费0元;4、其他费用0元。现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