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785执1981号申请执行人许可信。申请执行人杜美秀。申请执行人许世坤。申请执行人杜美霞。被执行人徐克强。被执行人雒义成。本院在执行许可信、杜秀美、许世坤、杜美霞与徐克强、雒义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付深平
审判员 田作坤
审判员 聂 磊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陈福江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