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14民初860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4
公开日期: 2016-10-26
案件名称
孙广海诉北京百邑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4民初8609号原告孙广海与被告北京百邑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东小口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孙广海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孙广海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原告孙广海负担(已交纳)。审 判 长 卢志成人民陪审员 张光辉人民陪审员 权立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赵齐跃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