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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2执303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3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苏月清等其他民事一案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月清,尚佰易福祉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京0112执3036号申请执行人苏月清,住北京市昌平区。被执行人尚佰易福祉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路,董事长。本院在执行苏月清与尚佰易福祉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及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邵玉喜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 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