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12执303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3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苏月清等其他民事一案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月清,尚佰易福祉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京0112执3036号申请执行人苏月清,住北京市昌平区。被执行人尚佰易福祉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路,董事长。本院在执行苏月清与尚佰易福祉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及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邵玉喜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 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