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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112执2652-1号

刘睿与西安世界在这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劳务合同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23
公开日期
2016-12-28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刘睿,西安世界在这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112执2652-1号申请执行人刘睿,女,1993年8月1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西安世界在这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睿与被执行人西安世界在这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劳务合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睿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6)陕0112民初45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申请退出本次执行程序,本院依法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6)陕0112民初4533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再次申请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石东彦执行员  张春宁执行员  陈 元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苏 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