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823执561号申请人中��农业银行股份公司修武县支行被执行人王占平,地址河南省修武县。被执行人王二成,地址河南省修武县。被执行人原平平,地址河南省修武县。上列双方纠纷一案,修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吴鸿飞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树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