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02执194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2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谭慧敏与常金波买卖合同纠纷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谭慧敏,常金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2执1940号申请执行人:谭慧敏。被执行人:常金波。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慧敏与被执行人常金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常金波的下落不明,需对其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公告期限较长,申请执行人谭慧敏同意本案程序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具有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孙鸣辉人民陪审员 蒋志坚人民陪审员 历 威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徐海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