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883民初110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陈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吴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吴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883民初1106号原告陈某,男,汉族,1986年8月16日出生,住广东省吴川市。被告李某,女,汉族,1989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遂溪县,住广东省吴川市。原告陈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1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特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某诉称,2012年3月,我在朋友婚礼上与李某相识,2015年年中,双��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我们一直两地分居,每年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20天,依然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冷战。××××年××月××日,我在父母的逼迫下与李某在吴川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摆酒席,未拍婚纱照,未度蜜月。登记结婚一个星期后,我们就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城市,至今未再见过一面。在婚后分居生活这半年多里,冷静思考后,我认为我与李某性格差异很大,价值观不同,在处理家庭及事业等各方面问题上皆存在重大分歧。这样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我也不可能给李某带去幸福。为了尽早结束这段没有感情基础的错误的、草率的婚姻,特提起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诉讼费原告自己承担。被告李某辩称,我不同意离婚,理由如下:1.2013年3月双方相识,同年5月确定恋爱关系,拍拖至今四年多,感情一直很好,彼此也很相爱。2.两��恋爱期间有一起共同生活,并在同一单位工作,相处融洽。后来因为工作调动而分开,原告只要有时间都回来看望我,经常一起出去游玩。在处理家庭和事业中,彼此都相互支持和鼓励对方,不存在重大分歧,性格也不存在差异很大。3.双方经共同生活相处恋爱多年,感情基础很牢固。彼此经深入了解、慎重考虑后才决定登记结婚。4.婚后生活和谐,与家人相处融洽。回到自己的工作城市后,原告有回来陪过我一些日子。因工作不在一起时我们也几乎每天保持联系或视频见面,原告决定做完该项目便回来广州。5.原商定国庆期间拍婚纱照,下半年摆酒、度蜜月。6.答辩人与原告完全有和好可能,同时希望原告给予彼此交流沟通的机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相互谅解和包容。综上所述,这是由于原告把婚姻当儿戏,生活压力大,而一时冲动、一时糊涂的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案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2年3月在朋友婚礼上经朋友介绍相识后,互有好感,2015年年中双方正式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曾一起同居生活。××××年××月××日原、被告在吴川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一起在原告家生活,但双方未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不久后原告便去海南三亚工作,被告返回广州工作。原、被告婚后因工作而长期分居两地,生活环境及观念的不同致使夫妻关系不和,原告于2016年9月1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离婚。另查明,原、被告双方未生育子女。以上事实有原告陈某的身份证、婚姻登记资料及当事人的陈述在案。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前相识时间较长,自由恋爱,相互比较了解,婚姻基础是比较好的。婚后不久,由于工作原因双方分居两地,因工作、生活环境的不同,双方产生��盾,致使夫妻关系不和,这在夫妻相处中是常见的。只要原告念及昔日的恩爱情谊,而被告经常与原告联系、沟通,双方互相理解,原、被告的夫妻矛盾是可以解决的,双方是有可能和好的。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此,原告起诉与被告离婚,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不准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离婚。本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陈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特华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邓文婷附相关法律条文:《��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