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424刑初20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彭某犯窝藏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东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彭义宽
案由
窝藏、包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文书内容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湘0424刑初204号公诉机关衡东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彭义宽,男,1990年8月28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汉族,小学文化,住衡东县,因犯寻衅滋事罪,201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2年5月14日刑满。又因涉嫌犯窝藏、包庇罪,2016年7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衡东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公诉刑诉(2016)2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义宽犯窝藏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6年9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0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文爱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彭义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7日晚,被告人彭义宽与曹某、彭某、邓某、彭某1、罗某1、彭某2、彭某3、彭某4、彭文俊(均另案处理)、曹某2、彭某5、张某等人在本县城关镇嘉年华KTV唱歌。因KTV门前停车位占用纠纷,曹某与前来唱歌的罗某2发生口角。后矛盾激化,罗某2通过他人叫来李某2、曾某2、罗某3等10余人,曹某则至KTV包房叫出彭某、邓某、彭某1、彭文俊等人,双方人员在一楼大厅内发生争吵推搡,继而打在一起。期间,李某2被曹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了两刀,后又被他人追打,因失血过多倒地被送至衡东县中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另,曾某2、罗某3亦在斗殴中受伤。犯罪后,曹某、邓某、彭某等坐上被告人彭义宽驾驶的丰田RAV4小车,张某、彭某5等人坐上曹某2驾驶的雪佛兰小车,两车一同前往位于本县城关镇金花村的彭某5家中。到达彭某5家后,彭义宽电话联系陈某,要其去案发现场了解情况。在得知对方有一人死亡的情况后,彭义宽拿出200元给曹某,并安排张某开雪佛兰小车送曹某、彭某、邓某逃跑,后上述人员乘雪佛兰小车逃至衡阳市南岳区。彭义宽自己则与曹某2、彭某5一起,开丰田RAV4小车逃至江西、广东,直至2016年7月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彭义宽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且有彭义宽的到案经过、户籍资料、刑事判决书等书证;证人张某、彭某、邓某、曹某、陈某等的证言;被告人彭义宽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彭义宽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为他人提供财物,并安排人员和车辆运送犯罪的人,帮助犯罪的人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窝藏他人的犯罪中,被告人彭义宽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彭义宽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彭义宽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彭义宽犯窝藏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彭义宽现被取保候审,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罗 忠人民陪审员 李 辉人民陪审员 丁荣华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颜懿娜校对责任人:罗忠 打印责任人:颜懿娜 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