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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4执恢40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6-11-23

案件名称

天津工大海宇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高新区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恢409号天津工大海宇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告天津工大海宇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滨海高新区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845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已和解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恢409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哲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任亮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