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刑申6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朱宝贵因徇私枉法罪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黑01刑申67号朱宝贵:你因控告张林等人犯徇私枉法罪一案,不服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民法院(2015)依刑立初字第10号刑事裁定及本院(2016)黑01刑终89号刑事裁定,以对你的控告应当立案审理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你对上述人员提出自诉,不符合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原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对你的自诉不予受理并无不当。综上,本院认为,原一、二审裁定对你的自诉不予受理,适用法律正确,你的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