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824执31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6-11-22
案件名称
山西斌鹏贸易有限公司与刘世奇、陈麦英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稷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稷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晋0824执319号山西斌鹏贸易有限公司、刘世奇、陈麦英:本院执行的山西斌鹏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世奇、陈麦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斌鹏贸易有限公司共收到被执行人刘世奇案件执行款59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杜东波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邢聪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