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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民监2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7-12-22

案件名称

吉略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川民监29号吉略鑫:你因与成都铁路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雅民终字第177号民事判决以及本院(2008)川民监字第3O号驳回再审民事裁定,以“请求撤销原判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彭锡清家属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和抚恤”为由,向本院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又进行了复查,现已复查终结。本院经复查认为,1992年9月15日汉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彭锡清是本案所涉交通事故责任者并负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彭锡清应对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规定,由于彭锡清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成都铁路局作为彭锡清所在单位及机动车所有人依法应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成都铁路局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并非相对于彭锡清,而是代彭锡清向交通事故相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且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成都铁路局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彭锡清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你提供的汉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建议书》中也明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彭锡清因工出车由车务段承担该事故的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依法向彭锡清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因此,你主张成都铁路局对彭锡清家属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成都铁路局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已按法律规定作出《关于对彭锡清同志因工死亡的善后处理决定》并按该决定对彭锡清因交通事故死亡给予了抚恤、劳动保险待遇,同时还另外解决了你的工作调动等问题。故你主张成都铁路局再对彭锡清家属抚恤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综上,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予以驳回,请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