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291民初493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大连华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大连万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大连华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大连万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291民初4933号原告:大连华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告:大连万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大连华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连万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6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无规避法律行为,被告亦未提起反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大连华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范 西 文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白璐璐(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