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322执104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顾成瀚与王相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五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五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322执1042号本院在执行*顾成瀚与王相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王相民(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相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