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刑申6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周伟滨犯故意伤害罪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黑01刑申60号周伟滨:你为自己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5)外刑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01刑终201号刑事裁定。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提起再审改判你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你与被害人宋丽娟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造成轻伤的事实存在,结合本案中其他相关证据佐证,认定你故意伤害犯罪并无不当。原审以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为由,对你免于刑事处罚并无不妥。综上,你对本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