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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1121执58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7-03-17

案件名称

刘焕青与苏双军、邱会青、高会敏、谭振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580号申请执行人刘焕青。被执行人苏双军。被执行人邱会青。被执行人高会敏。被执行人谭振军。本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刘焕青与被执行人苏双军、邱会青、高会敏、谭振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刘焕青与被执行人高会敏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2016)冀1121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