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1121执58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1
公开日期: 2017-03-17
案件名称
刘焕青与苏双军、邱会青、高会敏、谭振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580号申请执行人刘焕青。被执行人苏双军。被执行人邱会青。被执行人高会敏。被执行人谭振军。本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刘焕青与被执行人苏双军、邱会青、高会敏、谭振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刘焕青与被执行人高会敏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2016)冀1121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