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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5执保30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03

案件名称

(2016)津0105执保307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保307号申请执行人:天津捷鞑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天津市永丰达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捷鞑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天津市永丰达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2016)津0105民初5867号民事裁定书,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家全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范 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