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504民初33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北鑫祥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赞皇县金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河北鑫祥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赞皇县金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赞皇县京森装饰纸厂,任立京,郑俊贞,刘占武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504民初3393号申请人: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周和华,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申丙丙,该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付业茹,该公司员工。被申请人:河北鑫祥陶瓷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法定代表人:刘立武,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赞皇县金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法定代表人:任立京,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赞皇县京森装饰纸厂,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法定代表人:韩忍乾,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任立京,男,汉族,1982年6月5日出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被申请人:郑俊贞,女,汉族,1965年2月1日出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被申请人:刘占武,男,汉族,1968年8月14日出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河北鑫祥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赞皇县金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赞皇县京森装饰纸厂、任立京、郑俊贞、刘占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河北鑫祥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赞皇县金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赞皇县京森装饰纸厂、任立京、郑俊贞、刘占武银行存款1993314.4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担保人安徽信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财产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河北鑫祥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赞皇县金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赞皇县京森装饰纸厂、任立京、郑俊贞、刘占武银行存款1993314.4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黄蔚群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邢晓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