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鄂0505执11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与宜昌海汇港埠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宜昌海汇港埠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定书(2016)鄂0505执116号申请执行人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宜昌海汇港埠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昌海汇港埠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鄂0505执11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鲍玉华审判员  孙泽华审判员  陈 斌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郑玉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