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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603执1772号之四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19

案件名称

德阳市和生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博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茗香茶叶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德阳市和生典当有限公司,四川博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茗香茶叶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川0603执1772号之四申请执行人:德阳市和生典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四川博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北川羌族自治县茗香茶叶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德阳市和生典当有限公司与四川博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茗香茶叶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中,查封了登记在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名下位于德阳市区桐花巷的五处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C0226197、C0226195、C0226193、C0226190、C0061**)。现被执行人四川博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供如下财产,包括1、登记在其名下的七辆小型汽车(车牌号分别为川FBY0**、川FK03**、川FS03**、川FR03**、川FDN0**、川FAQ0**、川FAV5**),2、案外人周贵琼(公民身份号码:510623197104221123)名下的位于德阳市区天山北路652号上水弯的房产一套及车位一个(产权证号:德房权正河东字第C00603941-1号、德房权正河东字第C00619621-1号),3、四川德阳比华丽水业有限公司的12吨小时纳滤;15吨小时超滤水处理系统以及600-800桶小时全自动灌装系统设备等,并以上述车辆、房产和设备作为担保财产申请本院解除对登记在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德阳市区桐花巷的五处房产(��权证号分别为:C0226197、C0226195、C0226193、C0226190、C006199)的查封,本院认为其申请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登记在四川博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七辆小型汽车(车牌号分别为川FBY0**、川FK03**、川FS03**、川FR03**、川FDN0**、川FAQ0**、川FAV5**)。二、查封案外人周贵琼(公民身份号码:510623197104221123)所有的位于德阳市区天山北路652号上水弯的房产一套及车位一个(产权证号:德房权正河东字第C00603941-1号及德房权正河东字第C00619621-1号)三、查封四川德阳比华丽水业有限公司所有的12吨��时纳滤、15吨小时超滤水处理系统以及600-800桶小时全自动灌装系统设备(详见查封扣押清单)。四、解除对登记在四川中城博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德阳市区桐花巷的五处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C0226197、C0226195、C0226193、C0226190、C006199)的查封。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  肖忠炜审判员  罗 晖审判员  宋志林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马淑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