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0115民初381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1-03
案件名称
原告中核红华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核红华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0115民初3816号原告:中核红华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文正。委托代理人:罗春霞,四川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被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秦。原告中核红华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30日立案。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核红华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151元,由原告中核红华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杨宗武审 判 员 汪仁可代理审判员 穆虹宇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尹 恒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