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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04执169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重庆西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余恩芳全国庆服务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重庆西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余恩芳,全国庆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渝0104执1698号申请执行人:重庆西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33号,组织机构代码20286952-1。被执行人:余恩芳,女性,汉族,1963年09月09日出生,住重庆市大渡口区。被执行人:全国庆,男性,汉族,1962年09月28日出生,住重庆市大渡口区。本院在申请执行人重庆西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余恩芳、全国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得知,被执行人于恩芳系退休人员,每月领取退休工资。我院于2016年10月13日,对被执行人于恩芳退休工资采取执行措施,每月扣划其工资1200元,扣划总金额为46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渝0104执1698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正勇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赵佳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