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110民初443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20
案件名称
李勇与陆彩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勇,陆彩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110民初4431号原告:李勇,男,1977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委托代理人:金艳芬,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许亦琦,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陆彩娟,女,1963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余杭区。原告李勇为与被告陆彩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4月7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8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原告李勇的委托代理人许亦琦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陆彩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勇起诉称:被告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并向原告出具一份借条,借款数额为20万元,还款日期为2016年5月15日,原告按照借条约定向被告支付了上述款项的借条。现���,原告发现被告因其它债务无法按期归还,已被诉人民法院,被告已经不具备归还借款本息的能力,故原告通知被告提前到期上述款项借款,要求其限期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分文未还。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借款20万元,支付利息21698.63元(暂计算至2016年3月28日,之后的逾期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被告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4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认可其实际交付借款为17万元,并变更第1项诉讼请求为:被告归还借款17万元,支付利息18443.83元(暂计算至2016年3月28日,之后逾期利息以17万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材料:1、借条一份,证明��告向原告借款,并约定还款期限、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的事实;2、通知债权提前到期的律师函及邮寄凭证一份,证明被告资金严重困难,原告主张提前还款的事实;3、EMS退回批条一份,证明原告已向被告邮寄送达提前到期通知书的事实;4、原告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代理费发票各一份,证明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律师代理费的事实。被告陆彩娟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交证据,且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放弃到庭质证的权利。经庭审质证,原告提交的证据,符合证据的三性原则,本院确认该些证据作为认定本案相关事实的依据。经审理,本院认定的事实如下:被告于2015年10月15日出具给原告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20万元,还款日期为2016年5月15日,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按月息二分五计��;出借人向借款人追讨本借条款项,借款同意支付聘请律师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当日,原告实际交付借款17万元。2016年3月29日,原告委托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向被告发送《关于通知债权提前到期的律师函》。事后,被告未还本付息。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请求上判。另认定:原告因本案诉讼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现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未依约返还借款已构成违约,其应承担返还借款、支付利息、律师代理费的民事责任。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陆彩娟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勇借款170000元;二、被告陆彩娟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勇利息18443.83元(按本金17万元按年利率24%自2015年10月15日计算至2016年3月28日),此后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上述标准另计;三、被告陆彩娟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勇律师代理费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149元,由被告陆彩娟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二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149元。对财产案件���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丁伟华人民陪审员 周 幸人民陪审员 沈荣根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范利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