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4行辖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贾连香诉曲周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冀04行辖81号贾连香诉曲周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曲周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肥乡区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