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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4行辖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贾连香诉曲周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冀04行辖81号贾连香诉曲周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曲周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肥乡区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