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02执1071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张广波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张广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2执1071号之一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代表人:刘加隆。被执行人:张广波。本院在执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张广波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中,已查封被执行人张广波抵押的车牌号黑A0Y4**丰田普拉多车辆档案,经查,此车辆现已找不到,被执行人张广波无存款记录、无房产登记信息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程序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许文彬审 判 员 刘 石人民陪审员 历 威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郝继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