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381执60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4-17
案件名称
邹玉成等人60人与吉林日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邹玉成,吉林日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381执604号申请执行人邹玉成等60人,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被执行人吉林日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启顺,系经理。上列当事人拖欠工资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申请破产,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公劳人仲字(2015)第53号裁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员 林万福审 判 员 曹 巍代理审判员 李 顺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张忠贵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