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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08执823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魏月琳等仲裁一案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魏月琳,永立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京0108执8234号申请执行人魏月琳,女,1991年8月27日出生。被执行人永立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号3162室。注册号:110108019299633。法定代表人张之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月琳与被执行人永立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仲裁一案中,依职权开展了执行工作。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永立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永立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申请执行人魏月琳暂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目前该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韩 玲代理审判员  张翼鹤代理审判员  王金鑫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程 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