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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704执108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0-26

案件名称

李增伟与郭录录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增伟,郭录录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704执1088号申请执行人李增伟,居民。被执行人郭录录,居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增伟与被执行人郭录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涉案案款51777元及利息未执行。现查明被执行人郭录录暂无还款能力,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潍坊市坊子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704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审判长 陈 勇审判员 周振华审判员 王晓楠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祥龙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