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406执757-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0-25
案件名称
苏多贵与王中灯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潘集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06执757-4号建行潘集支行:兹因申请执行人苏多贵与王中灯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须向你行查询被执行人王中灯的存款,特派我院王育鸿、倪刚前往你出处,请予协助执行为盼。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