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怀执字第0167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王某与刘某同居关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某,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01678号申请执行人:王某,女,1994年7月20日出生,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被执行人:刘某,男,1994年7月30日出生,居民,住安徽省怀远县。本院在执行王某与刘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女儿刘梦婷下落不明,本案暂无法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体下落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陈立新审 判 员 钱金林代理审判员 李 丽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李 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