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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972刑初144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2-14

案件名称

王华英、张杰、张仕文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华英,张杰,张仕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1972刑初1442号公诉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华英,女,1969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福建省福清市人,小学文化,无业,住福清市。辩护人梁晓馨,广东来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张杰,男,1990年1月9日出生,汉族,福建省福清市人,高中文化,务工,住福清市。被告人张仕文,男,1982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武冈市人,初中文化,务工,住武冈市。辩护人邓伯科,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上三名被告人均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11月5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被逮捕。现均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东二区检诉刑诉〔2016〕137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华英、张杰、张仕文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8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蔡燕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华英及其辩护人梁晓馨、被告人张杰、被告人张仕文及其辩护人邓伯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王华英、张杰以及张某(另案处理)一家三口在东莞市厚街镇下汴社区经营华英轮胎店。自2014年上半年开始,王华英通过被告人张仕文以及李某、庞某(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收受六合彩投注单。截止案发,王华英共收受约74500元的六合彩投注单,张仕文收受投注人数累计达到20人。期间,张杰帮王华英将投注单输入赌博网站进行投注,张某帮忙收单。经侦查,2015年11月5日21时许,公安人员在厚街镇下汴社区将王华英、张杰、张仕文、庞某、李某抓获。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应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王华英、张杰、张仕文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开设赌场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王华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但称其行为应认定为赌博罪;被告人张杰表示认罪;被告人张仕文表示认罪,但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接受投注人数有异议。被告人王华英的辩护人梁晓馨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王华英的行为应认定为赌博罪;2.王华英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3.王华英系初犯、偶犯、无前科;4.王华英身体状况不佳,且家人需其照顾,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仕文的辩护人邓伯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本案应定性为赌博罪;2.公诉机关指控张仕文接受投注人数累计达到20人,证据不足;3.张仕文系从犯;4.张仕文自愿认罪,系初犯、偶犯,无前科,且家人需其照顾,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华英、张杰以及张某(另案处理)一家三口在东莞市厚街镇下汴社区经营华英轮胎店。自2014年上半年开始,王华英通过被告人张仕文以及李某、庞某(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收受六合彩投注单。截止案发,王华英共收受约74500元的六合彩投注单,张仕文自2014年底开始接受多人投注,投注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期间,张杰帮王华英将投注单输入赌博网站进行投注,张某帮忙收单。经侦查,公安人员于2015年11月5日21时许在厚街镇下汴社区将王华英、张杰、张仕文、庞某、李某抓获,并当场扣押作案工具电脑一套等物品。上述事实,被告人王华英、张杰、张仕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且有经当庭质证的证人张某、钟某、黄某、黄某1、苏某、黄某2、韦某、李某、庞某的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到案经过,户籍证明、证明,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物品照片,送货单,手机短信截图,行政处罚决定书,情况说明,审讯录像光盘,被告人王华英、张杰、张仕文的供述及辨认、指认笔录、指认短信截图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华英、张杰、张仕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华英、张杰、张仕文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准确,本院予以纠正。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经查,本案中被告人王华英、张杰归案后虽供述其将投注单输入赌博网站进行投注,但并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王华英等人系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的情形,故该行为不宜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应定性为赌博罪。王华英提出其行为应认定为赌博罪及辩护人梁晓馨、邓伯科提出的第1点辩护意见,合理有据,本院予以支持。此外,案发时,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张仕文处缴获当日六合彩投注单13张,金额约为11722元,因其中4张单据备注处落款有名字相同的情况,不排除存在同一人分次进行投注的情形,故该次投注人数不宜认定为13人,而根据张仕文手机短信的投注记录,其自2015年6月底通过手机接受投注约7人,金额约为33895元。综上,公诉机关指控张仕文接受投注人数累计达到20人,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张仕文提出对指控的接受投注人数有异议的意见及辩护人邓伯科提出的第2点辩护意见,本院予以支持。但,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张仕文自2015年6月底至今查实的投注额累计达45617元,案发当日投注额已超1万元,结合其归案后稳定供述其获利达万元之多及自2014年底开始接受投注等情况,足以认定被告人张仕文接受投注数额达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以赌博罪对其定罪处罚。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收受六合彩投注,积极参与,不宜区分主从犯,故辩护人邓伯科提出的第3点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梁晓馨提出的第2、3、4点辩护意见及辩护人邓伯科提出的第4点辩护意见,经查基本属实,本院予以采纳。视三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华英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二、被告人张杰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三、被告人张仕文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四、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6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暂扣在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的作案工具电脑一套,由暂扣单位直接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陈灿钟人民陪审员  方燕婷人民陪审员  梁焕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雷姣姣第5页共5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