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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526民初206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张晓与李振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高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晓,李震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6民初2063号原告:张晓,女,1990年8月2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工人,住山东省高唐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敏家,高唐华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李震,男,1990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司机,住山东省高唐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观堂,男,196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高唐县,。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诉讼,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陈瑞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唐瑞晓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