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26民初206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张晓与李振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高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晓,李震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6民初2063号原告:张晓,女,1990年8月2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工人,住山东省高唐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敏家,高唐华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李震,男,1990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司机,住山东省高唐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观堂,男,196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高唐县,。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诉讼,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陈瑞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唐瑞晓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