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106民初415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6-11-17
案件名称
原告白应川诉被告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白应川,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106民初4150号原告白应川被告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本院在审理原告白应川诉被告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白应川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长 马 静审 判 员 杜 娟人民陪审员 王立岩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苏欣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