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03民初741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冯某某与梁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冯某某,梁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103民初7410号原告冯某某,男,1936年2月27日生,汉族,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被告梁某某,女,1946年7月5日生,汉族,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冯某某与被告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冯某某于2016年10月2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赵 欣代理审判员 李文广代理审判员 杨红瑞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郭 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