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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03民初741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冯某某与梁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冯某某,梁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103民初7410号原告冯某某,男,1936年2月27日生,汉族,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被告梁某某,女,1946年7月5日生,汉族,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冯某某与被告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冯某某于2016年10月2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赵 欣代理审判员  李文广代理审判员  杨红瑞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郭 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