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黑0125执1486号

裁判日期: 2016-10-20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祖长英申请执行王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祖长英,王忠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125执1486号申请执行人祖长英,男,1966年2月9日生,汉族,无职业,住宾县宾州镇胜利街五委***组。被执行人王忠文,男,1966年1月18日生,汉族,职员,住宾县建行家属楼*单元***室。祖长英申请执行王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宾县人民法院的(2016)黑0125民初455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宾县人民法院的(2016)黑0125民初455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曾繁影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韩书立 来自